案情简述:【触击看视频】 1. 网络直播带货销售合同 (1)合同内容 甲方:主播时x;乙方:粉丝马宪春。时间2023年7月6日。 ① 标的物名称:《缅甸A货..
19. 没有证据证明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是1199元,有证据证明是100万元,证据证明1199元是价款。
18. 原审否认本案合同成立的“解释”也没有证据支持
17. 原审法官否认本案合同成立——出尔反尔且缺乏证据证明。
■15. 原审认定“的全过程”没有证据支持——有“断片”,不是“全过程”。“断片”补齐后能够直接否定《判决书》结论——三百万违约金并不属于合同条款。
14. 原审认定的对拼多多有利事实均无证据证明,因为拼多多提供的全部“证据”没有单位印章、没有人员签名,不具有合法性。
13. 原审法官认定被告代理人身份合法——无证据证明。
12. 枉法裁判,是法律判断还是行政决定?
9. 听证通知期间违法。违反法定程序。
7. 再审实际听证组织组成不合法
6. 假一赔三,按实际售价(价款)1199元计算赔偿。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4. 再审《裁定书》引用当事人2拼多多提供的答辩意见——无效!因为代理人身份证据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