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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拼多多之错,拼多多之恶。

时间:2025-01-03 22:15: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61. 拼多多之错,拼多多之恶。

后记:本案表面是被告1卖“假”坑爹,也坑妈妈粉,还连带了被告2拼多多平台;但根源上是平台制度与管理存在问题。由于历史及管辖原因,平台还受到一定的特殊“保护”

1)拼多多是众多假货网络传播的温床,被申请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不良影响巨大,本案只是冰山半角。

2)被告1打假揭短视频,指出被告2平台售假者众。

《判决书》4页,

良心商家视频,被告1揭露:拼多多时尚丽人榜全是卖假货的,没有一家卖真货【证据3

② 被告1直播间宣称卖假货的直播间材料视频:一万家九千九百九十家卖假货……模仿者;其他榜全是卖假货的我不占,我只坐人气榜;贼喊捉贼;等【证据20-1,20-2,20-3,20-4,20-5。(前文21. 损失举证.2被告1之四恶

③ 平台乱象视频:卖惨,直播间打架,小三闹场吵架【证据17-1,17-2,17-3

3)诉讼中经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在消费者起诉拼多多商家及平台的众多司法案件中,没有查到拼多多因连带责任而败诉的任何记录。这看似正常,实则不正常。||| 据说99%的人知道拼多多卖假货。

① 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包括理论和证据不足等。

② 拼多多套路娴熟:……审查了入驻资质,……披露了主体信息,……在合理期限内……采取了处罚措施,已完成注意义务……

③ 长宁法院稍有偏袒一般都会蒙混过关。

④ 本案拼多多亮出核心大招是《拼多多用户服务协议》6.16.3条,但此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见↑33. ),原告反复深入研究才发现问题。

4)而拼多多起诉商家或被商家起诉的案件中,拼多多可谓稳、准、狠。↓

① 拼多多“假一罚十”:如果商家售假,根据《拼多多假货处理规则》4.1.2. 商家可能会受到“历史总销售额的十倍”的处罚,注意,不是单件商品的十倍。并得到长宁法院支持。(时间追溯,十倍,够狠)

1) 案例:(2016)沪0105民初23177号(拼多多员工匿名购买然后起诉);(钓鱼执法、知假买假、黑吃黑)

2)(2024)沪01民终382号(裁判文书网没查到一审)“就销售违规商品的行为以该商品ID为维度的历史销售总额的十倍作为消费者赔付金赔付消费者”。||| 疑惑:网络有人质疑此种赔偿没有全部到达消费者手中,也有人说平台打着消费者旗号依此盈利,“黑吃黑”。《拼多多的“假一罚十”,实际上是“真罚假赔”》。平台可以公布账目,清者自清。

《开庭陈述》5.18 相反的案例可以证明,拼多多对侵害平台自身利益的监测则是相当的到位。……

5长宁区人民法院是拼多多与商家和消费者协议管辖法院,本案宁波起诉立案但被拼多多申请移送上海,涉嫌违法接收移送。|||(移送不当)

① 类案:(2023)最高法民辖69号。

本院认为,本案系朱先华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与经营者和平台服务者发生争议而提起的诉讼。从朱先华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看,本案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即:朱先华与途果商行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朱先华与快购公司之间的网络平台服务合同关系。在朱先华将两个法律关系引发的纠纷通过一个起诉诉至法院,途果商行、快购公司未对法院一并受理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因途果商行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认定途果商行、快购公司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本案可以依据朱先华与途果商行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案中,朱先华购买的商品通过物流公司运输送达,收货地为山东省滕州市,故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② 类案同判:原告与被告1无约定履行地,且被告2证据违法。前案“朱先华”=马宪春;“途果商行=x;“快购公司=“寻梦公司”;收货地改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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